说实话,我不愿看这样的文章,一看这样的篇幅,纵是标题再吸引人,我都不会看.
但我会看回帖,看到大家都说好,我有不得不硬着头皮要看.
好在我算是个斑竹,有个便利条件.点开编辑,先将字号改大.~~~~~~~~~
晕,竟然改不了字号.严重郁闷.
还是得硬着头皮,眯着小眼,细细地看.
一口气看完,竟有点意尤未尽.我没有什么文学水平评判文章的好坏.觉得文章说的并不完全,网事上下十几年,算是新生事物,然而多少红颜蓝颜,结局也非此一种模式.岂是一篇小文说得清道得明的.
尽管如此,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还是值得一看的.我给置顶!